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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华特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11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决定出资500.64万元受让山东辰明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山东山大华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29.8%的股权。
2、同意在山大华特卧龙学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前提下,以公司在沂南县工业园的200亩土地,为山大华特卧龙学校在中国工商银行沂南县支行的400万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进行抵押担保。
3、同意在山东山大华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前提下,为其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槐荫支行申请的1000万元履约保函单项授信贷款额度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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